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建设兵团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号),进一步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旅游标准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经济新常态下旅游业的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国家旅游局组织编制了《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旅游标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旅游标准化工作机制,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切实推动旅游标准化工作,加强贯彻实施《规划》的工作力度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目标实现,推动我国旅游从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
特此通知。
附件见下方: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
国家旅游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