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要求和试题审核印刷
(一) 命题原则及要求。为保证试题的信度、效度,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基础,以教学内容为范围,以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能力为出发点,在有限的时间内比较全面地考核学生对课程的掌握程度,并有明显的区分度;对课程鼓励采用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加大过程性考核在期末成绩中的比例。每门课程需另交一份补考试题(学期补考),由各系(部)保存电子档,以备调用。
(二) 开卷考试的试题结构与内容要求。原则上参照闭卷考试试题的要求执行,但试题的总体难度、主观题的数量、主观题的分值占总分的比例都要增加,开卷考试试题的答案一般不允许在书本里或笔记中就能直接找到的现成答案。
(三) 口试或实操作性考试的内容要求。口试或实操作性考试的试题结构和内容,要根据不同课程、不同目的要求和不同的考试时间,由任课教师(命题教师)与教研室主任共同研讨实操性考试内容、编制实操性考试评分标准,经系部审批同意后执行。有现成考试软件,或教学软件中带有测试内容的课程,可直接用来作为试题进行考核。
(四) 试卷排版要求。试卷排版要严格按照规范的模板进行编辑,具体规格要求见【附件1】,特别强调纸卷卷头中试题适用班级要使用规范的班级名称。命题教师需逐一写出教师姓名,不得写简称或命题组。原版试卷的打印全部在文印室由韩侠和张小妹负责。
(五) 试题的审核。试题的审核程序不变,由教师命题后交系(部)审核并填写试卷审批表,然后由系(部)教学秘书集中送往教务处。试卷的审核要严格把关,努力把试卷的错误率降低到“零”,出现错误谁审核谁负责。系(部)需制作所有科目命题人记录表并登记联系方式,以便出错后迅速查找命题教师及时更正。
(六) 试卷的保密与送印安排。承担命题工作的任课教师,在平时教学过程中,尤其在期末复习期间,不得以“留重点”、“划范围”的名义,或以“复习题”“练习题”“模拟题”的形式变相泄露试题内容。泄露试题者,一经查实,按照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所有试题均由系(部)审批后由教务秘书集中送往教务处,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单独上送印刷试卷。试卷的送印和印刷过程中需严格保密。在文印室印制的少量的随堂试卷由系(部)自己取回,严格保管。试题送达教务处蒋燕翔老师的时间安排如下:
2014年6月20-24日期末考试科目送卷时间。
四、考纪、监考要求和试卷回收要求
(一) 考试组织。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安排,各系部负责组织、实施。各系(部)在主任或主管教学副主任的主持下,组织好本系(部)的考务工作,切实保证考试的顺利和考试的质量。对于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需由各系(部)学生科负责人于6月24日前将相关表格提交教务处审批,执行程序请参照《学生成绩管理规定》。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在考前两周上报教务处审批。
(二) 考纪、监考要求。在期末复习考试前,各系部要做好期末考试动员工作,组织师生学习《考场违纪及舞弊处理办法》和《考场规则》,提高广大师生对考试工作的认识;要切实做好考试违纪作弊的警示教育、诚信考试教育;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以良好的考风促进学风建设。
各系(部)需专门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守则》,并严格遵守,对考试作弊的学生,监考员要注意收集证据,并当场告知学生,按《考场违纪及舞弊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及时做好对作弊学生的问询、调查、取证等环节的工作。不论考查、考试都必须严格要求考风考纪。《考场规则》、《监考守则》见【附件2】、【附件3】。
(三) 试卷回收。试卷回收时需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违规记录表》、《试卷回收单》。特别强调《试卷回收单》的填写非常重要。本学期如果还有学生参加考试后试卷遗失情况,则根据《试卷回收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试卷回收地点各系部自定。
五、评卷要求和成绩评定
(一) 评卷要求。评卷坚持“严肃、公正、准确”的原则,提倡组织流水线式评卷。统一使用负分评卷,努力将评卷错误率降低到“零”。
(二) 成绩评定。成绩的比例,没有特殊改革的科目一律按照“平时分*30%+期末分*70%=学期总评分”来计算。
六、成绩上送
本学期的成绩系统开放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2014年7月13日,上送成绩的截止日期是2014年7月13日晚20:00。缺考、考试舞弊等学生的成绩请输入“0”分,成绩输入页面下不得有空成绩。
< 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的地址是http://166.0.9.58。教师用自己的教师代码登录,新教师的教师代码公布在私人空间里,新教师的初始密码和代码相同,无法查询到教师代码请联系教务处蒋燕翔老师。
七、 成绩打印和试卷分析
成绩在正方系统提交后即可打印。打印成绩按钮在成绩录入页面的最底端,试卷分析也在成绩输出打印按钮里面,请选择期末成绩作试卷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