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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 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1          来源: 教务处     点击:

202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公告

202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简称CET4-6)和口试(简称CET-SET)将分别于6月12日和5月22-23日举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简称A-B)将于6月13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现就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CET笔试报考资格为全日制普通及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在籍研究生。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方可报考CET4,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可报考CET6。

(二)完成本次CET4笔试报名的考生可报考CET-SET4,完成本次CET6笔试报名考生可报考CET-SET6。

(三)高等专科、高等职业技术和成人高等院校修完专科层次英语课程的非英语专业的在校生,根据本校规定选报A级或B级。

二、CET和CET-SET报名

(一)报名方式。我省的CET4-6和CET-SET使用CET全国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cet.bm.neea.edu.cn,按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要求注册用户、查证报名资格、核对个人信息、选择考试语种级别、通过银行卡或支付宝缴费完成报名。我省今年上半年CET-SET共设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和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2个考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二)时间安排。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网上报名时间定于3月22日至4月9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用户级别

3月10日

1、省内各级用户系统登录并确认用户信息,后台地址为http://cet-kw.neea.edu.cn.

2、完成用户信息确认及设置工作。

各级用户

3月11日

1、接收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计划,设置本省考试计划及各工作环节时间点。

2、设置本省收费及分账比例。

3、下发本省考试计划

省级用户

3月11日

1、接收本省考试计划,设置本考点考试计划及各工作环节时间点。

2、维护本考点考生资格库。

考点用户

3月22 -

4月9日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http://cet-bm.neea.edu.cn),完成报考笔试和口试科目的报名和缴费,各省须按规定时间开始,结束时间须在4月9日17时之前。报名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1:同时开考笔试和口试科目考点开始报名(3月22日11:00—3月28日11:00仅接受设置考点的本校CET-SET考生报名)。

阶段2:仅开考笔试的学生开始报名(3月28日12:00—4月9日17:00同时接受本省其他院校CET-SET考生报名,直至机位额满止)。

注:

(1) 周末及清明节(4月3-5日)期间报名服务正常,如无特殊情况,暂停电话客服。

(2) 考场编排须在报名结束24小时后进行。

考生

4月20日

1、编排结束,各级用户通过系统完成试卷申报。

2、省级用户在系统内完成试卷申报(含特殊试卷)后,须通过传真上报纸质版。

各级用户

5月10日

生成口试科目准考证及其他考务资料。

各级用户

5月17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口试准考证打印,各考点可下载考试相关数据。

考生

5月24日

生成笔试科目准考证及其他考务资料。

各级用户

6月1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笔试准考证打印,各考点可下载考试相关数据及打印材料。

考生

三、A-B级考试报名

A-B级考试报名仍按原有方式进行。报名起始和截止日期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名截止时间不得迟于4月9日,逾期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四、成绩报告单

自本次考试起,在成绩发布2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查看并下载电子成绩报告单(小语种科目为电子证书),电子成绩报告单与纸质成绩报告单同等效力。纸质成绩单依申请发放,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或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CET报名网站(cet-bm.neea.edu.cn)自主选择是否需要纸质成绩报告单,申请纸质成绩报告单的考生须按规定到考点领取。

附件:1. 2021年上半年CET4-6和A-B级考试时间安排表

2. CET4-6和A-B级考试考生报考须知

3. CET4-6和A-B级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1

2021年上半年CET4-6和A-B级考试时间安排表

1.笔试考试时间

日期

考试种类

考试代码

考试时间

6月12日上午

英语四级考试(CET4)

1

9:00-11:20

日语四级考试(CJT4)

3

9:00-11:10

德语四级考试(CGT4)

5

9:00-11:10

俄语四级考试(CRT4)

7

9:00-11:10

法语四级考试(CFT4)

9

9:00-11:10

6月12日下午

英语六级考试(CET6)

2

15:00-17:25

日语六级考试(CJT6)

4

15:00-17:10

德语六级考试(CGT6)

6

15:00-17:10

俄语六级考试(CRT6)

8

15:00-17:10

6月13日上午

英语三级

A

9:00-11:00

6月13日下午

英语二级

B

15:00-17:00

2.口试考试时间

英语四级口语考试(CET-SET4)考试时间为5月22日(F211次),英语六级口语考试(CET-SET6)考试时间为5月23日(S212次),具体场次安排如下:

上午

下午

场次(代码)

时间

场次(代码)

时间

场次1

8:30-9:00

场次6

13:30-14:00

场次2

9:15-9:45

场次7

14:15-14:45

场次3

10:00-10:30

场次8

15:00-15:30

场次4

10:45-11:15

场次9

15:45-16:15

场次5

11:30-12:00

场次10

16:30-17:00

备用场(21)

12:15-12:45

场次11

17:15-17:45

--

--

备用场(22)

18:00-18:30

--

--

备用场(23)

18:45-19:15

附件2

CET4-6和A-B级考试考生报考须知

参加CET4-6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前通过登陆CET(www.cet.edu.cn)官网等方式,充分了解本人要报考语种和级别的目的和作用、条件和要求、规程和办法等。参加CET4-6和A-B级考试的考生还应认真阅读以下内容,遵守相关规定。

1.考生必须是符合相应语种级别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到所在学校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须向报名点提交本人真实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和相关信息表格(报考CET6的考生还需提交CET4成绩单)等报名材料。

3. A-B级考生须对报名系统所采集的本人信息与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信息进行核对,确定无误后在《报名考生校对名册》签字确认。对信息有误的应及时申报更正,逾期自误。

4.在报名时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牢固树立诚信考试意识,拒绝违规行为,服从考试组织管理,维护良好考试秩序。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参与作弊团伙、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5.CET4-6考生须按时登录报名系统完成准考证的打印;A-B级考生考前3天由本人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及照片无误后签字领取。

6.按时参加考试。考前30分钟(即上午8:30,下午2:30)开始入场,开考时间(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考试终了前禁止提前交卷离场。

7.入场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接受安检,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后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核对。

8.除HB-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考试必备文具外,严禁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和任何无线通信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入场。

9. 答题前,认真阅读试题册正面的注意事项并按要求规范操作。CET4-6考生要特别注意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1上的指定位置,错贴、漏贴、损毁条形码粘贴条将按违规处理;A-B级考生要特别注意将答题卡上的考试级别(〔A〕或〔B〕)和试卷代码(〔a〕或〔b〕)规范填涂。凡未按要求规范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出现错、漏或字迹不清致无法辨认的考试成绩无效。

10.答题时,书写部分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涂部分须使用HB-2B铅笔,在规定的作答位置上书写或填涂答案(需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干净后再行重新作答),否则一律无效。

11.考试时,须按时间次序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听力考试时不宜打草稿,避免因CET4-6听力考试完毕即收回答题卡1或A-B级听力考试完毕即紧接笔试答题等,出现来不及作答听力考试答卷而影响考试成绩的情况。非听力考试时间,不得佩戴耳机,否则按违规处理。

12.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3.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册、答题卡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齐并发出指令后方可离场。禁止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附件3

CET4-6和A-B级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 班级的学生,报名参加 半年的

级考试,并已认真阅读和了解了该项考试的有关管理规定,现郑重承诺:

1.确认本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和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无弄虚作假的行为。

2.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服从考试工作管理和安排。

3.保证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生应试守则》,自觉抵制考试违规舞弊行为。

如违背以上承诺,有违法违纪行为,本人愿意接受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的处理决定。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2021年学院教师技能大赛 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澳门新莆京游戏大厅第七届微课比赛评比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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