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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8 00:00:00

全体教职工、全体同学: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

(一)调查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一)调查对象:全体师生员工。

(二)问卷类型: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2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四、相关填报要求

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关注并参与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更加关心海南省教育的发展。此项工作政策性强,要坚持实事求是,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宣传统战部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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